|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香港刑事检控专员江乐士昨日在澳门出席亚洲预防犯罪基金会第十届国际大会时表示,本港积极与其它国家或地区展开司法合作,至今年九月,已与二十九个司法管辖区签定相互法律协助的协定。
而在打击洗黑钱方面,更与其它地区有紧密联系,去年全年有三百三十四宗的有关合作。
打击跨境有组织犯罪
江乐士表示,除了加强相互法律协助机制外,各地亦应重视加强侦查人员与检控人员在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方面的合作,以及在打击跨境犯罪方面,致力使侦查工作和检控工作取得更有效的协调。而港一直全面参与这方面的工作,并提供积极协助。例如,其它地区的刑事案件即使仍在侦查阶段,有关的部门亦可在香港录取证供。其它地区的法院就没收严重犯罪得益的颁令亦可在香港执行。有关部门亦可在香港利用搜查令搜集证据,以供其它地方的法庭上作呈堂之用。
而为充分利用这些程序和安排,寻求协助的国家都需要与香港签订相互法律协助协议,或与香港订立互惠承诺,在相类情况下为香港提供相关的协助。
截至今年九月,香港已经与二十九个司法管辖区签订或草签相互法律协助的协定,而香港仍会继续与其它司法管辖区商议,以期达成这方面的协议。
维护港金融体系诚信
江乐士表示,香港坚决维护本地金融体系的诚信,同时亦会协助其它地方保护其金融体系。过去五年,本港警方就清洗黑钱和没收相关财产事宜向其它司法管辖区提出和收到的互助请求数字一直有所增加。以去年为例,就共收到或提出三百三十四项请求,当中以澳洲数量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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