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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城市综合防灾管理体系灾害预防胜于灾后反应
本报记者黄戎杰
如何预防和应对城市的突发公共事件?如何恢复灾后的生产和生活?城市减灾应急指挥系统如何建立?在昨日举行的福建省城市综合减灾科技月谈会上,省市领导苏增添、王钦敏、吴华瑞以及有关单位负责人听取了专家们对于我省的城市综合减灾的意见和建议。
周锡元(中科院院士、北京工业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成立城市综合防灾管理局
设立常设的城市防灾应急指挥协调机构是专家们的一致看法。周锡元认为我国目前基本上实行的是分灾类、分部门、分地区单一减灾管理模式,当发生突发重大事故时,只能靠临时成立的应急性机构,这必然使得资源和信息的整合在短时间内无法协调实现,从而贻误了防灾救援的良机。周锡元建议在大城市中应成立城市综合防灾管理局,整合防灾职能,全面主管城市的综合防灾工作。
吴正华(北京市人民政府专家顾问团防灾减灾组组长、研究员):灾后反应向灾害预防转变
吴正华表示,可考虑以福州、厦门等城市为试点,组建城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在完成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的基础上,编制主要灾害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预案。组建省减灾协会,并在此基础上,组建省级(或市级)应急指挥专家顾问组,参与应急指挥中心技术咨询工作。吴正华还认为,现行的“灾后反应文化”应向“灾害预防文化”转变,预防比救助更经济、更人道。
汪裕丰(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专家委员会专家、教授级高工):
提高福州排涝标准
汪裕丰认为,福州市排涝标准偏低,这与福州市省会城市地位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是不相适应的。汪裕丰还提出了两个提高福州市城区排涝能力的方案:一是通过内河整治,改扩建东风排涝站,外福铁路上游设置滞洪区以及改造市区下水道,水利与城市管网建设相协调,可以将福州市城区内河排涝标准提高到15年一遇左右;二是通过高水高排、拦截山洪,根据城区现有的地形地貌,将城区的排洪分为东、西区两条排洪线,直接将山洪排入闽江,估计可将福州市15年一遇的排涝标准提高到30~50年一遇。
高建民(武警福建省消防总队高工、省消防协会秘书长):
加大防灾财政投入
高建民指出,目前我省一些城市生命线系统已呈现出“老态”、“疲态”和“病态”,难以应付各种灾害或者突发事件,这种情况应引起高度重视。高建民建议,各级财政要加大防灾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防灾设施的历史遗留问题,将城市防灾纳入法制化轨道,尽快制定、完善我省城市防灾相关地方法规,通过法规保证防灾各项工作的落实。(本报记者黄戎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