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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侯希辰李建芳实习生林文华
特邀嘉宾
吕榕麟:福州市人大代表
林科顺:省语文学会秘书长、福州教育学院教研员
王立根:省语文学会会长
余余:资深“网虫”
陈王伟:市民
石先生:作家
主持人:阿凡
话题背景
“偶木油虾米太远大的理想,只稀饭睡觉、粗饭……”如果你未接触过网络,即使有几十年汉语功底,也未必能看懂这句话的意思:我没有什么太远大的理想,只喜欢睡觉、吃饭。诞生于网络的“新语言”,逐渐被新生代所使用,本报3月16日刊发的《同学,你为什么“酱紫”说话》一文,就揭示了这一现象。
日前,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草案修改稿)》(简称《草案修改稿》),希望通过立法净化网络词汇。不过,对网络语言是禁止还是放行,要禁何种形式最有效等问题,尚在讨论中。
观点一:网络语言没“污染”汉语
聊前闲话:开聊前,“余余”特地搬来《中国网络语言词典》,上面定义:“网语”是互联网的产物。在网络日益普及的虚拟空间里,人们表达思想、情感的方式,也应与现实生活中的表达习惯不同。于是,有人创造出令人新奇也令人愤怒和不懂的“网语”。
多宽容“Q言Q语”
陈王伟:网络语言发展至今,据统计已有2000多个常用词汇,这种语言还有个“Q言Q语”的别称。
不过,厦门大学中文系教授、语言专家李如龙曾说,网络语言对汉语是一种污染。同样,代表着汉语权威的《现代汉语词典》第五版,几乎未收入网络语言。
尽管如此,大量网民仍在使用网络语言,还不断创造出新的网络语言。
石先生:现在有种观点认为,网络语言在“革”现代汉语的“命”,污染了汉语,对此,我不赞同。汉语其实一直处在不断兼容并蓄的过程中,比如20世纪初叶的中国,就发生过文言与白话之争。
□马上调查
传统语言需补充
昨日,记者在福州几大网站贴出网络语言调查帖子,近100名网友参与调查,近半受访者表示,在日常生活中使用过网络语言。
而在日前,有近400名网友参与了“我们应该如何看待网络语言”大辩论,认为“网络语言作为对传统语言的补充,应该走进大雅之堂”的占67.10%,认为“网络语言不利于语言规范,不能继续泛滥下去”的占14.36%。
观点二:公众场合杜绝网络语言
聊前闲话:在《草案修改稿》第十三条中,新增了“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用字,汉语文出版物用字,公共服务行业用字,网站的网页用字、中文信息技术产品的用字等,应当以规范汉字为基本用字”。同时在讨论中还达成一种共识:学校、媒体等应远离网络词汇。
语文教育受重创
王立根:对中国语文教育历史而言,网络语言已造成了最严重的冲击。我们发现,初中、小学的学生受网络语言的影响最大,根本分辨不清使用的场合,就连一些作文也都是看不懂的网络语言。
现在,不少语文老师都在呼吁学生、学校应尽快远离网络词汇。同时,媒体、出版物也应该负责地首先不使用网络语言。
吕榕麟:语言文字要有严肃性和统一性,网络语言应在公众场合中消失。通用语言应该老少咸宜,网络语言还做不到。
□马上调查
日常生活中少用怪言怪语
昨日的网络调查也显示,有87名网友不支持在日常生活中普及使用网络语言。署名“三山”的网友留言说,网络语言既然来自网络,就应该只在网络中使用,如果把共眠(共勉)、幽香(邮箱)、竹叶(主页)这样错别字、谐音字在公众场合中滥用,那只能是对汉语的破坏。
不过,记者在安泰新华图书城发现,这里专门开辟的一个网络小说柜里,摆放着不少网络文学出版物。随手一翻,不少是时下风行的网络语言。
观点三:善待“新语言”取精华弃糟粕
聊前闲话:昨日,记者在街头随机调查了20个市民。其中,17人认为校园应当禁用网络语言。不过,超过一半的受访者认为,禁用网络语言,其操作难度很大。
有人说,对网络语言,“堵”不如“疏”,首先得让孩子们明白网络语言的使用场合。
一棍子“打死”不可能
王立根:要一棍子“打死”网络语言是不可能的,不如把禁用范围缩小到学校、媒体,而人们在网络交流中可以使用网络语言。
陈王伟:当然,网络语言有它特定的使用场合,“数字+字母+符号”的表达方式,使它存在着不规范的缺点,但绝不能因网络语言的一些负面影响,就把它全盘否定。
语言的发展是一种趋势,网络语言进入当今社会,也是趋势,不可阻挡的。既然扼杀网络语言并不现实,就善待它们,取其精华,弃其糟粕,规范网络语言,这是语言专家所应当承担的责任。
招引顾客不妨用些“新语言”
林科顺:我也主张公众场合禁用网语。网络语言的出现,正体现了随着社会发展语言会不断衍生新词汇的规律。之所以认为公共场合该禁,是因网络社会化程度目前还不高,网络语言使一部分人交流产生障碍,不利于人类沟通,“一个老人,他不明白GG代表什么。”随着网络社会化程度的提高,一些接受考验存留下来的网络语言,终究会登“大雅之堂”。
除公共场合对网络语言开出禁令外,吕榕麟和林科顺两名专家都认为,在一些普通场所,网络语言完全可以一颗宽容的心态来对待。吕榕麟认为,“一些娱乐场所用一些网络语言来吸引顾客,完全不用禁止。” |